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問題 -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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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7-24
(二)您所詢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48條1項2款「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」之處罰額度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,並記違規點數1點,至於若汽車駕駛人 ......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