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測值0.91 法官改判無罪 - 社會 - 自由時報電子報

酒測值0.91 法官改判無罪 - 社會 - 自由時報電子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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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9-06
北縣中和市李姓男子騎車返家遇攔檢,酒測值高達0.91,經簡易判決,被依公共危險罪判處罰金9萬元,得易科勞役3個月,李某提起上訴,板橋地方法院認為,吳某酒測時精神狀況正常,且員警作證他當時有通過生理平衡檢測,不構成「不能安全駕駛」要件 ......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