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島建設條例

離島建設條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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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7-30
本條例之主管機關:在中央為行政院;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;在縣(市)為縣(市)政府。 為審議、監督、協調及指導離島建設,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置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,由行政院院長召集之。...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