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勞資爭議】遣散向主管機管補申報期限及非自願性離職定義? -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

【勞資爭議】遣散向主管機管補申報期限及非自願性離職定義? -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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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8-08
Q 1.遣散員工可於兩年內向主管機管補申報&資遣證明, 公司不會受罰?2.非自願性離職,除了遣散證明,如果在一般離職證明書上註明:員工因職業災害想休息而離職~這是否也算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呢?...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