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作業問答集(Q&A)-臺北市區監理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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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7-16
二、 逾期(或期限內)繳納方式: (一) 可持繳納通知書至全國各金融銀行、農會或各公路監理機關代收公庫繳納。 (二) 利用電話語音轉帳,電話:412-6666或412-1111,輸入用戶碼169#(電話號碼為7碼之地區),41-6666或41-1111用戶碼169#。...看更多